“阴婚”暗网:为防尸体被盗,在墓地装监控和电灯
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身体可以。甚至尸体同样可以。时代的发展依旧无法根除这种阴暗的角落中发生的肮脏交易,反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便捷的交通
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身体可以。甚至尸体同样可以。时代的发展依旧无法根除这种阴暗的角落中发生的肮脏交易,反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便捷的交通条件和信息交流渠道,使得这种漠视伦理、泯灭人性的“买卖”愈发猖獗。
人体交易一直是国际上的敏感话题,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人体交易的存在,但这个灰色地带实在纠葛太深。人体交易这个庞大的国际市场,其中大多数是非法的、也有少数合法的或者在法律边缘徘徊的。
首先活体器官最昂贵,其中尤以肾脏等重要脏器为甚,其他器官的价值依重要程度递减,哪怕骨头、血液、皮肤,只要市场合适,都能卖出相当的价钱。活体器官之外,一个人死后,他的尸体也是可以卖钱的。
最次的是人骨贸易,以印度为代表,主要是贩卖零散的骨骼或者完整尸骨(价钱更贵)。而尸骨的来源,但凡用脑子想想就知道不可能干净。
盗骨、买骨、杀人取骨
在印度,你只需要付两百美元就能让一个盗墓者大半夜扛着全套家伙,去刨人家祖坟、盗取素不相识者的尸骨出来给你。除了盗取骨骼外,中间商还会向死者家属购买死者尸骨,这样虽然成本更高,但是合法。
印度人的生死观念与我国有所出入,他们更相信轮回转世之类,对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这类思想并不是很热衷。因此很多贫苦人家会选择把亲人的尸骨卖给出价合适的中间商,这样既省下了一笔安葬费用,又额外添了一笔收入。
人性的黑暗面正如冰山埋藏于水面之下的部分,庞大、恶寒、冷意彻人骨髓。
这世界上一切东西都有着合适的价码,很多时候达不成买卖,只是因为价码不够优厚。哪怕是人,在见不得光的网络里都标注好了价格,一如插标待售的鸡鸭。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本来是公益广告词,用来抵制象牙和鱼翅的,但应用在人类自身身上,也意外地好使。
刚才说到的印度人骨贸易,挖别人的坟盗取尸骨已经算是相对“道德”的非法途径。
利欲熏心的人骨贩子,在可盗取的尸骨已经挖得差不多、又不愿多花成本去购买死者尸骨的情况下,竟会让屠刀沾上儿童的鲜血。曾经被曝光的人骨贩子杀人卖骨、儿童的骨头堆成小山的新闻,一度刷新了人们对于人性之恶的认知。
人骨贸易算是“油水单薄”的营生了——相对于“配阴婚”而言。
由来已久
这种封建迷信的陋习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传统,有些东南亚国家受到我国的文化辐射也有这样的传统,但“阴婚市场”的大头还是在我国。
以最冰冷的数字来说,一副完整尸骨在专门网站上的价格可能是几千到几万美金不等,价钱依照尸骨的“品相”、出身等而定,印度出口的很多“散装”人骨就要便宜得多。
而“阴婚买尸”的价格,十万只是个起步价。
“配阴婚”的陋习来源于封建迷信,认为如果一个人单独下葬,会影响子孙后代的气运、破坏风水运势。所以从古代开始,早夭男人的父母会想方设法买来女孩的尸骨来“配阴婚”,把二人合葬来传承气运、同时也是在迷信思想中让儿子阴间有个伴。
如果非常不幸,在正式订婚下聘礼之后、结婚前那段日子里,男方去世了,传统陋习甚至会逼迫女方自尽,然后把两人合葬继续去阴间做夫妻。
这种情况“殉情”的女孩父母往往会引以为豪、邻里之间也会传颂,再为悲惨死去的女孩立牌坊、推广这种贞洁烈女的形象。 很多陋习的根深蒂固非常人能想象,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文明的演进也往往伴随着无数人的一生会被并无根由地摧残,一如草芥。
“配阴婚”的陋习在古代颇为推崇,到了现代依旧有着不少的信奉者。大城市里哪怕是老一辈人也几乎没有这种观念,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大山或者乡村里,“配阴婚”依旧是大多数年长者根深蒂固的思想。
主持阴婚的绝大多数都是已故男性的家属,经由所谓“阴婚媒婆”的介绍,花大价钱买来女性的遗体来合葬。而这些赚死人钱的媒婆,便是人体贸易中臭名昭著的中间商角色。
阴婚行业的生意经
在其他人体交易中,中间商往往赚取巨额的利润差价,出售器官者拿到手的只是九牛一毛。
比如卖肾,数年前美国人体器官黑市中一颗健康肾脏的价格在几十万美金,而作为“肾源”、那些不惜卖掉自己一个肾的人们,能拿到手的钱只有几千人民币。
阴婚市场较为特殊,若是合法渠道,中间人只收少部分的佣金,大多数钱还是落入女方家属的钱袋里。但若是走非法渠道,那利润就尽数被寥寥几人瓜分。在这张模板一般的隐婚的暗网之下,是无所遁形的丑陋和罪恶。
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法律层面,其实这种买卖尸体、配阴婚的行径都是不容许的。但受限于法律体系在这种特定情况下的不足,往往买卖尸体配阴婚的中间人落网后,也只能判个侮辱尸体罪,在牢里待个两三年而已。
法律永远不该是人生活的规范,而是最低限度的保证。法律的刚硬让它从性质上来说适合作为“兜底”,但往往难以主动适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就拿这个阴婚来说,这无疑是属于旧思想的残余,可现实是在很多文化教育落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配阴婚近乎于风俗习惯,有时用强硬手段的效果会适得其反。
若是合法途径,女方的家属也是同意出售尸体的,以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来说,哪怕抓到中间人判刑也只能从轻处理。
以很多地区的“市场价”来看,买正常的女性遗体来配阴婚,十万是起步价。年龄相近的尸骨价钱更高,同理,新死不久的比陈年的更贵、病死的比出事故的更贵、生前学历高的比一般人更贵……
这样的门道,是干这行的媒婆无比熟稔的生意经。
阴婚媒婆通常都有相关的信息渠道,曾有个落网的阴婚媒婆自己供述,她所在的小城有了新的女性死者,她立马就能得到消息。凭借着情报网的发达,媒婆就能快速精准地为男方家属匹配到适合的女尸,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
媒婆的信息,自然是有关医院太平间或是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泄露,而这些相关人员也协助参与买卖遗体,这就是非法渠道了。 除此之外,参考印度的人骨贸易,在中国也同样有着这么一批利欲熏心的盗墓者。
与印度掘墓人不同的地方在于,我国的这些盗墓者盗取尸体配阴婚,他们拿的是利润大头,而剩下的才是给作为中间人的媒婆。
入土难为安
我国农村地区到现在都依旧有着土葬的习俗,尤其是老一辈人,信奉入土为安,认为这才是生命结束后轮回的步骤。但人心叵测,完整下葬的遗体也给了盗墓者机会。
曾经有新闻报道,某村庄的坟头接二连三被盗挖,棺椁中尸体不翼而飞。很多村民都猜测盗墓贼其实就是村里人,因为许多庄稼人在亲人去世后会把坟设在离家不远处,方便随时照看。如果不是同一个村子,怎么知道谁家办丧事、没几天就去偷挖了尸体卖钱?
刚去世不久、死于疾病尸身完整的女尸,往往能卖个高价。这些利欲熏心的盗墓者在她们尸骨未寒之际就挖坟盗尸,可谓是天理难容。
那次新闻报道的起因是一个村民发现自己刚下葬不久的亡妻的坟头土好像被动过,比周边的泥土更潮湿。察觉到不对劲的男人相信了一回自己的直觉,开坟后傻了眼,棺椁被人撬开,他亡妻的遗体不知所踪。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同村人听到这个消息赶紧去查看自家亲人的坟,发现有三五个坟都被人盗走了尸体,并且死者都是女性。
这样的消息一传出来,整个村子人心惶惶,家中刚有女性长辈不幸去世的村民,甚至不得不花大价钱给墓地通电线、装监控和电灯。有的是小辈商量好轮流值夜班看监控,有的干脆再破费请人彻夜看守。
都说“落叶归根”、“死得其所”,但正是这些漠视伦理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的心理畸形者,在高额的金钱诱惑下毫无底线地干出这等该遭天谴的恶事。
革除糟粕势在必行
“配阴婚”本就是旧思想的顽固残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应该被舍弃的糟粕。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些猖獗的盗墓者也正是因为有需求、有市场,才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做这样的活计。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彻底扼止这种让逝者不得安息的闹剧,仅凭法律的镣铐是不够的,更要从思想观念上入手,更正那些农村、大山里这类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落后地区人们的错误观念。且不说我国本就不宣扬宗教、更别提这些封建迷信。
其实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迷信思想并非全然无害,大多数的迷信都成为了我国传统文化的印记——例如吃饭要端着碗(象征要抓牢工作的‘饭碗’)、屋里打伞长不高、盛饭不能只盛一勺、筷子不可以竖直插在碗里(会让人联想到坟前上香,晦气)……
这些无伤大雅的迷信,其主要特征通常有三点:出发点是好的、规矩让人费解、违反的后果不成立。
这些迷信已然成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代代相传,哪怕很多生活在国外的华人,在陌生的文化环境里也依旧遵守着这样的迷信传统,并且会教给下一代。
但那些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当今时代背景、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甚至违反法律的消极迷信,这种陋习和旧思想糟粕应当被全社会抵制与坚决革除。
思想进步永远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进步的前导,一个民族如果忽视对人民的思想教化和既往观念的取舍,难保不会在发展道路上出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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